產業創新條例重點及對產業之影響 /整廠協會業務組摘要
一、前言
攸關我國未來整體產業發展之重大經濟法案「產業創新條例」於4月16日經立院三讀通過,主要配合台灣未來產業發展趨勢,特別針對企業投入創新活動、無形資產流通運用、產業人才資源發展、資金協助、產業投資、產業永續發展環境及土地提供等各方面提出具體措施,同時加強運用補助、輔導及低利融資等工具,鼓勵企業持續進行創新研發等活動。除工業外,對象並擴及服務業及中小企業。
二、促產條例與產創條例之差異
議題 | 促產條例 | 立法院通過版本 |
租稅優惠 | 共24條租稅優惠措施,包括自動化投資抵減、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等 | *營所稅稅率由20%降至17% *保留研發功能別的租稅優惠,但抵減率及適用範圍縮減。 |
產業發展方針 | 無 | *各級政府訂定產業發展方向及計畫,提供產業調整支援措施 *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協助產業發展 *對弱勢產業提供協助措施 |
創新活動事項 | 政府提供協助研發展得予補助,及得提供技術輔導之法源。 | *擴大技術輔導及補助之範圍,由研究發展擴大至為相關創新活 動。 *針對其他創新因素,包括無形資產流通與運用、產業人才發展等訂定政府應有的作為。 * |
促進投資創造就業 | 無 | *明列投資計畫之推動及協助措施 *建立地方政府招商機制,並營運總部申設之法源依據。 *對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得予補助 |
產業永續發展 | 無 | *明定補助或輔導協助企業因應國際環保規範,綠色產品生產或消費善盡企業社會責任。 |
產業園區設置與管理 | 工業區編定主體、程序及面積、工業區之管理 | *增訂一定規模以下之園區得下放地方政府核定設置。 *主管機關得自行核定區內部份環境影響輕微之環保變更事項 *增訂公民營事業開發之產業園區,成立法人性質之管理機構。 *明定產業園區各類用地之比率規範。 |
三 、產創條例之優點
1.直接降稅:透明度較高,易吸引外商投資。中小企業可一體適用。
2.補助:輔助金發放可較為即時,可直接引導企業的投資行為。
四、政策性重點支持特定產業發展
1.推動兩岸產業鏈整合,以兩岸產業互補優勢發展為主軸。
2.目前重點動動之產業發展領域:
*六大新興產業:生物科技、精緻農業、綠色能源、醫療照顧、觀光旅遊及文化創意。
*十項重點服務業:數位內容產業、WIMAX產業、國際物流、會展產業、美食國際化、華文電子商務、都市更新、國際及兩岸醫療、教育、金融服務。
*新興智慧型產業:雲端運算產業、發明及專利商品化、智慧電動車、智慧綠建築。
經濟部同時成立「促進投資聯合協調中心」專人專責就業者之投資個案,協助解決投資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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